6月30日,苏州市虎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苏虎市监处罚﹝2023﹞00179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江苏苏州)官网载明:苏州龙山轩餐饮有限公司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三)项,处没收违法所得0.28元;罚款500元。
苏州龙山轩餐饮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月11日,法定代表人周丽琴,住所:苏州高新区科技城秀水桥南太湖大道999号苏州高新区文体中心商业中心C区101铺位。(记者 杨登基)米乐M6 体育 米乐M6在线米乐M6 体育 米乐M6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