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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中小学五常示范食堂”创建服务采购公告|米乐M6
关于开展2024年“中小学五常示范食堂”创建服务采购公告
栏目:行业动态 发布时间:2024-10-11
 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2024年“中小学五常示范食堂”创建服务项目进行询价,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报价。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需有“企业管理咨询或认证服务”经营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2024年“中小学五常示范食堂”创建服务项目进行询价,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报价。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需有“企业管理咨询或认证服务”经营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项投标或者未划分标项的同一招标项目。

  采购响应方应于2024年3月29日10时前将采购响应文件密封加盖公章送至临安区市场监管局2号楼四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本次采购将于2024年3月29日10时在临安区市场监管局2号楼四楼会议室开始,采购响应方须派全权代表出席询价会议,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出席。

  三、建设要求:通过现场调研进行食品安全评估,并按照“五常”体系进行培训,包括但不限于人员食品安全培训、规范各类台账记录、制度内容解读、硬件设备整改、色识色标管理、规章制度上墙等,落实食品安全文化落地指导、每月不定期检查的长效管理,督促学校负责人和管理员做好食品安全相关工作。实现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硬件设施完备有效、色标管理全面实施、现场管理有效导入,达到浙江省中小学校“示范食堂”建设标准要求,通过省市中小学校“示范食堂”验收。

  四、进度要求: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确定改造提升方案和实施计划;启动现场管理导入;6月底前完成6家,9月底前完成12家全部改造提升和导入现场管理,自评达到建设标准并提交区级部门验收。(省市局另有要求的,需从其要求。)

  五、跟踪服务:项目达到建设标准并经区级部门验收后,要提供6次飞行审核。第一次为8月15日至9月1日,第二次为9月15日至9月28日(若此时间段未完成建设,则依次顺延,满足6次飞行审核),第三次为10月8日至10月20日,第四次为12月1日-12月30日,第五、六次为验收后第二年每学期。若后期飞行审核发现管理制度不达标,需重新对人员进行标准化培训,确保建设质量。

  制定与学校实际相符合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并做好相关记录。

  分别设置粗加工、烹饪、售菜(备餐)、洗消、食品仓库等功能区(间),并有明显标识。

  与外界相通的门窗安装纱门(或皮帘条或风幕机)纱窗,下水道、通风管道、排风扇等出入口设有不锈钢网。

  后厨地面铺设地砖无破损;墙面铺贴1.5米以上墙砖;顶面无裂缝、无破损、无霉斑。

  在原料清洗、切配、烹饪、专间、餐具消毒等点位安装视频摄像头,并能在手机或电脑端实时查看制作过程。

  刀、砧板、剪刀、抹布,按照“动物性食品原料-红色、植物性食品原料-绿色、水产品原料-蓝色”要求统一配备或有颜色分类标识。

  建立现场管理组织体系,组织构架图上墙公示;制定必需品清单、清除非必需品。

  定人、定岗、定责,清洁卫生责任区划片包干到人,每天下班前清扫责任区,保持地面、墙面、顶面以及设施设备干净整洁。

  食材定点采购并有验收台帐记录;原料、半成品、成品容器有明显区分标识;不使用无标识、超期、变质等食品。

  组织员工食品安全培训,有记录;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保持个人卫生;每天有早会反馈和沟通“五常法”执行情况,有台帐记录。

  学校食堂引入承包(委托)经营的,按照程序公开招投标,及时公示中标企业名单。

  学校食堂新引入承包(托管)经营的,全面推行使用浙江省学校食堂承包(托管)经营合同示范文本。

  采购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将采购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密封送至带至询价现场(临天路2166号临安区市场监管局2号楼四楼会议室)。

  采购时间、地点:2024年3月29日10时在临安区市场监管局2号楼4楼会议室。

  采购结果公示:中标公示于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示无异议后发出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

  (5)投标人企业介绍(含企业概况、技术力量、主要产品、生产规模、市场业绩等)

  采购响应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

  (1)成立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项目部门、采购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等部门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询价小组应当对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作出规定;

  (2)确定被询价的供应商名单。询价小组根据采购需求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

  c.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被询价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在确认采购结果后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合同审查按局相关规定执行),合同内容不得违反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关于开展2024年“中小学五常示范食堂”创建服务采购公告(图1)

  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2024年“中小学五常示范食堂”创建服务项目进行询价,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报价。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需有“企业管理咨询或认证服务”经营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项投标或者未划分标项的同一招标项目。

  采购响应方应于2024年3月29日10时前将采购响应文件密封加盖公章送至临安区市场监管局2号楼四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本次采购将于2024年3月29日10时在临安区市场监管局2号楼四楼会议室开始,采购响应方须派全权代表出席询价会议,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出席。

  三、建设要求:通过现场调研进行食品安全评估,并按照“五常”体系进行培训,包括但不限于人员食品安全培训、规范各类台账记录、制度内容解读、硬件设备整改、色识色标管理、规章制度上墙等,落实食品安全文化落地指导、每月不定期检查的长效管理,督促学校负责人和管理员做好食品安全相关工作。实现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硬件设施完备有效、色标管理全面实施、现场管理有效导入,达到浙江省中小学校“示范食堂”建设标准要求,通过省市中小学校“示范食堂”验收。

  四、进度要求: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确定改造提升方案和实施计划;启动现场管理导入;6月底前完成6家,9月底前完成12家全部改造提升和导入现场管理,自评达到建设标准并提交区级部门验收。(省市局另有要求的,需从其要求。)

  五、跟踪服务:项目达到建设标准并经区级部门验收后,要提供6次飞行审核。第一次为8月15日至9月1日,第二次为9月15日至9月28日(若此时间段未完成建设,则依次顺延,满足6次飞行审核),第三次为10月8日至10月20日,第四次为12月1日-12月30日,第五、六次为验收后第二年每学期。若后期飞行审核发现管理制度不达标,需重新对人员进行标准化培训,确保建设质量。

  制定与学校实际相符合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并做好相关记录。

  分别设置粗加工、烹饪、售菜(备餐)、洗消、食品仓库等功能区(间),并有明显标识。

  与外界相通的门窗安装纱门(或皮帘条或风幕机)纱窗,下水道、通风管道、排风扇等出入口设有不锈钢网。

  后厨地面铺设地砖无破损;墙面铺贴1.5米以上墙砖;顶面无裂缝、无破损、无霉斑。

  在原料清洗、切配、烹饪、专间、餐具消毒等点位安装视频摄像头,并能在手机或电脑端实时查看制作过程。

  刀、砧板、剪刀、抹布,按照“动物性食品原料-红色、植物性食品原料-绿色、水产品原料-蓝色”要求统一配备或有颜色分类标识。

  建立现场管理组织体系,组织构架图上墙公示;制定必需品清单、清除非必需品。

  定人、定岗、定责,清洁卫生责任区划片包干到人,每天下班前清扫责任区,保持地面、墙面、顶面以及设施设备干净整洁。

  食材定点采购并有验收台帐记录;原料、半成品、成品容器有明显区分标识;不使用无标识、超期、变质等食品。

  组织员工食品安全培训,有记录;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保持个人卫生;每天有早会反馈和沟通“五常法”执行情况,有台帐记录。

  学校食堂引入承包(委托)经营的,按照程序公开招投标,及时公示中标企业名单。

  学校食堂新引入承包(托管)经营的,全面推行使用浙江省学校食堂承包(托管)经营合同示范文本。

  采购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将采购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密封送至带至询价现场(临天路2166号临安区市场监管局2号楼四楼会议室)。

  采购时间、地点:2024年3月29日10时在临安区市场监管局2号楼4楼会议室。

  采购结果公示:中标公示于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示无异议后发出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

  (5)投标人企业介绍(含企业概况、技术力量、主要产品、生产规模、市场业绩等)

  采购响应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

  (1)成立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项目部门、采购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等部门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询价小组应当对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作出规定;

  (2)确定被询价的供应商名单。询价小组根据采购需求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

  c.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被询价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在确认采购结果后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合同审查按局相关规定执行),合同内容不得违反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m6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