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 2022年12月6日至2023年1月6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经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2月21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区经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区经信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局党组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根据整改要求,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时限,按计划、分步骤地抓好落实。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局党组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并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研究成立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对标对表,为整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建立“一个问题、一个整改方案、一名责任领导、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和巡察整改责任分工机制,全面开展对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具体到项目、人员、实效,形成强力推动态势,传导整改压力,切实做到“解决一批问题、堵塞一批漏洞”,推动整改工作长效化、常态化。
巡察反馈后,给予批评教育1人,提醒谈线项,整改未及时上缴的财政资金3170038.1元。
一、关于“贯彻习重要指示精神以及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快“专精特新”企业培育。谋划全年“专精特新”企业梯度培育计划,形成全区“专精特新”培育企业名单,加快培育速度。今年已引导支持10家中小企业申报第一批省级专精特新,目前已累计培育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企业45家。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坚决贯彻落实习关于安全生产“生命重于泰山”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责任,局党组会议就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全局干部职工分6组分片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联合应急部门完善了联合检查机制,开展船舶行业等安全管理检查。开展民爆行业月度例检4次,迎接省、市检查2次。
(三)落实省、市重大决策部署。一是推进金塘塑机螺杆和远洋渔业两家综合体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推进内部研发中心、协同创新中心等建设,引导浙江工业大学与塑机螺杆企业开展技术服务,实施区级科技计划项目,目前两家综合体正积极准备省厅验收工作。二是制定新一轮数字经济政策,加大对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的支持力度,推进实施长白岛重点企业2023年数字化改造项目。
(一)编制全区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印发《舟山市定海区数字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定发改〔2022〕57号)。
(二)推动科技创新和新兴产业引领发展。加强对企业研发费用指导服务,配合市科技局开展上年度研发费用投入奖励现场核查工作。委托专业机构开展企业研发费用归集指导。组织开展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推荐申报工作,拟新申报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5家以上。联合税务、财政等部门完成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推荐评审工作,针对企业研发费用问题与税务部门开展现场对接。
(三)推动规上企业培育发展。制定印发《加快全区工业企业梯度培育的指导意见》(定政办发〔2023〕3 号),加快新上规企业产能释放。
(一)推进创新创业平台建设。一是完成2022年度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年度绩效工作。二是积极引导小微企业园加快提升发展,大力推动“两园”整合提升,同时鼓励园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提高入园门槛、强化政企合作、形成集聚效应,逐步做大园区规模,做优平台质量,力争在今年绩效评价中争先进位。
(二)强化企业精准服务。一是集中攻克涉企难题,以“我为企业发展办一事”为抓手,分解落实责任部门后推送至各有关部门,因政策难以突破等情况无法解决的问题,已督促责任部门向企业做好解释工作,现企业已知悉并销号;另有已取得阶段性进展的问题,后续我局会持续跟进。二是积极开展惠企政策宣传,通过定海山、舟山电视台等传媒积极宣传新一轮梯度培育政策,进一步提高企业知晓率。
(三)加快遗留问题解决。已启动司法强制程序,向相关企业追讨相关经费,目前法院正在积极推进破产程序,等待法院裁定结果。
(一)深化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加强主体责任落实,局党组专题召开全局党建工作会议,强调党组要拧紧责任链条,层层传导压力,再次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要求。二是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组监督。对纪检监察组在日常监督中提出的“三会一课”不规范等监察建议进行“回头看”,确保各项问题整改到位。凡党组会议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必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三是履行“一岗双责”。加强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教育,转变谈心谈话方式方法,将谈话重点向了解思想、发现苗头、教育关爱倾斜。
(二)严格干部职工教育管理。一是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制定护照增减登记表,进一步强化因私出国(境)管理,完善证照管理台账,做到归档准确、及时,保管妥当。二是在抓早抓小日常提醒教育上下功夫。坚持关口前移、提醒在前、教育在前、帮助在前,最大限度保护、挽救干部,减少党纪政务处分和“第一种形态”处理人数。三是全面加强和落实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重新印发个人重大事项填报要求给班子成员进行再次学习,确保规范填报个人重大事项。
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做到每年至少开展1次社会舆情分析和情况通报。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研究,完善网络舆情风险评估机制和网络安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局党组每年至少1次专题研究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做好材料审核把关,确保重要述职事项不遗,确保领导干部每年将意识形态工作写入年度述职报告。
(一)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调查了解原办公园区漏水事件发生经过及原因,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同时,加强责任意识,明确工作职责,新办公楼已落实专人进行每月两次水电设施的监管和维护,并做好记录,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二)提升制度执行力度。一是完善项目评审制度,切实增强区科技计划项目立项、验收等流程的科学性、公开性和规范性。二是严格财务审批,加强内控管理。进一步细化局内控制度,严格费用支出审批,对于无领导签字、发放清单不规范、附件不全的,一律不予报销。对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类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按照(舟政办发〔2019〕1号)文件精神,通过浙江“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进行采购。
(一)规范奖金发放标准。重新制定《定海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信息工作考核办法》(定经信〔2023〕13号 )。
(二)规范招待费支出。严格公务接待审批,按要求进行公务接待和支出管理,严控公务接待标准。开展规章制度培训,对各科室负责人及新进干部开展规章制度专题培训,确保各项制度能人人悉知,有效执行。
(一)规范慰问品发放。明确慰问企业和科技工作者时,领取单一律由接收方进行签字。
(二)严格宣传品发放。结合工作实际制作科技、科普宣传品,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实行统一采购、逐笔入库、领用登记、统一处置等原则,无论类别和金额大小,采购人员均在收到物品后及时办理入库手续,领用需填写领取使用单。
(三)落实定点采购、招投标规定。新办公楼食堂承包以及物业服务均通过公开招标形式进行规范采购。
(一)严格专项资金项目审核。针对部分非政策补助期内的补助投资额,已于2022年11月收回。在今年技改项目资金申报过程中将加大对第三方机构审计报告的审核工作,并督促各镇街道加大对技改项目申报审核的力度。
(二)落实专项资金公示程序。严格落实各级工业专项资金进惠企平台的要求,目前2023年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2023年第一批区级工业与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均已规范公示并发放。
(三)及时上交房租收入。兴发公司于2018年至2022年期间收回的房屋租金,扣除税费后,已于2023年4月10日上缴区财政。
(四)及时收回院地合作项目结余资金。已于3月30日向定海区财政局完成结余资金上缴。为进一步规范院地合作项目经费支出,将科研项目资金转入海洋大学,纳入海洋大学科研经费管理体系,由我局和海大研究院进行监督,并在每个项目完成后对项目进行专项审计,及时收缴结余资金,提高财政经费使用效益。
(一)强化兴发公司监管。兴发公司下属房产已于2023年3月拍租,并按规定收取房租。出纳不再储备备用金。机关食堂已采用智慧食堂系统,不再存在搭伙费等现金往来。
(二)强化海大研究院监管。一是区经信局与区国资、海洋大学签订三方协议,由区经信局和海大研究院进行监督,并在每个项目完成后对项目进行专项审计,及时收缴结余资金,提高财政经费使用效益。二是科研项目资金纳入海洋大学科研经费管理体系后,评审费则参照2020年《舟山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劳务费支出管理规定》执行。三是选派浙江海洋大学老师协助管理海大研究院,加强对海大研究院日常运行管理。
(三)严格财务报销要求。完善慰问品领发手续,进行签名领取,费用报销时附领取登记表。
(一)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党组会议前进行充分沟通并收集议题,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及时提交党组审议。
(二)强化决策执行力度。明确凡涉及决策研究的议题在没有做好充分准备工作前不上会,凡经党组会议研究讨论的事项应加快推进速度。
发挥机关党总支作用,进一步规范支部工作程序,注重会议记载和台账资料收集。如实记录支部工作开展情况。健全“三会一课”记录,当中心工作与支部组织生活发生冲突时,及时调整活动时间,确保支部各项组织生活达到合格的参会率。
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监督,补充完善2021年以来中层提任三批次的全程纪实工作,新提任中层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和任前事项报告、专项检查、“带病提拔”问题倒查等制度。按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要求开展档案专项清理工作,对局管所有人事档案进行专项审核复查,对个别人员“三龄两历”、日期涂改等存疑档案进行全面核查并重新认定。
针对上一轮巡察提出的“坏账未及时处理”和“存货账实不符,未作处理”问题,在进一步沟通和汇报的基础上,拟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下一步,区经信局党组将深入贯彻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突出问题导向,持续强力抓整改。对巡察组提供的具体线索,查清查实,绝不遗漏;对正在积极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持续推进,逐个销号;对已完成的整改问题,坚持落实“回头看”。同时,强化“向前看”,根据巡察工作要求,开展自纠自查工作,充分发挥巡察组的督促检查作用,全方位推进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二是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抓整改。积极履行党组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以身作则抓实整改,亲自过问、亲自督促、亲自把关,努力形成抓整改落实的良好态势。三是找出问题规律,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堵塞制度漏洞,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邮政信箱:舟山市定海区东山路115号定海区经济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