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食堂考核方案 为强化承包食堂管理,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 本考核办法是公司对食堂承包人(责任人)应承担责任,进行考核的依据。 二. 本考核办法由公司食堂领导小组制定审批及组织实施。 三. 考核办法设立考核工资,由承包人月工资中以 1000 元做为考核工资,经考核按实与工资一道发放。 四. 考核细则:(系数法计算考核实得分,突出安全否决权。 考核得分率: 各项得分 × 安全系数 ×100% 100 其中各项得分为 100 分;安全达标,则其系数分为 1 (实际考核中,小数点保留三位)。 项目 考核要求 考核不合格项 扣分 规定 食品采购验收贮存发放 25 分 采购的食品、原料及成品,不得腐败变质、霉变及其它不符合卫生标准的情况。 采购食品有不合格每发生一次 / 批。 5 分 采购的肉类食品必须有合法检验单或印证,外加工食品(熟食)采购须确认定点。 无检验单或印证,未按采购点采购每发生一次 / 批。 5 分 采购的其它类食品,酒、罐头、冷饮、饮料、乳制品,包括定M6米乐官网量包装食品,调味品,必须符合食品应有的品名、厂名、厂址等,应向供方索取卫生检验合格证或检验单。 每发生一次 / 项,不符合规定的。 5 分 食品贮存有专人负责、生熟应分开,不得超期,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库检查,防止食品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生熟不分开,有超期、变质、霉变、生虫、及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5 分 食品发放应先进先出,发放时要验收好数量和质量,做好凭证记录。 未按规定办的。 5 分 环境卫生 卫生区要整洁无积尘、蛛网、无积水杂物 卫生区不整洁,有积尘,蛛网,积水 3 分 室内外环境要做到清洁,无蚊蝇、老鼠、蟑螂孳生地,实施有效防范措施。 日常灭蝇、灭鼠、灭蟑螂工作未按要求做。 4 分 纱门、纱窗应随时关闭。 门窗不按要求关闭 2 分 项目 考核要求 考核不合格项 扣分 规定 15 分 食堂餐厅、餐桌椅清洁卫生及时做好清洁工作 未做到的。 3 分 泔脚、垃圾应盖好存放及时处理。 未做到的。 3 分 食堂人员卫生 10 分 个人卫生要做好衣、帽、穿戴,做到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洗澡、勤换工作服帽,操作直接入口食品时应戴口罩。 未按穿戴要求和四勤要求做,每发生一人次扣 1 分 5 分 加工食品时不许染指甲、戴戒指、要洗手消毒、不穿戴工作服、帽进入厕所、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 未按要求做。每发生一人次扣 1 分 5 分 加工食品时不吸烟、不挖鼻孔、不捣耳朵、不对着食品打喷嚏。 食品加工卫 生 15 分 食品加工前处理要清理洗净,无杂物无泥土及其它非入菜部分,所有原材料投产前必须经检验,不合格不得投入生产。 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 5 分 加工食品要生熟炊具分开。 未按要求做,每次 5 分 食品加工后贮存应存在专用贮藏间,防止污染;直接入口食品应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包装人员的手在包装前要清洗消毒。 未按要求办 5 分 餐具管理 10 分 食堂餐具要严格执行消毒规定,餐具、茶具、熟食容器餐后应清洗消毒做到使用一次清洗消毒一次,消毒要按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顺序操作。 未按要求办 5 分 消毒后的餐具应立即存放于清洁的木橱、柜内保洁,防止再污染。 未按要求办 5 分 就 餐服务与质量 25 分 做好就餐服务与职工不得发生争执。 发生争执 5 分 按规定标准供应饭菜,应一视同仁。 未执行标准 5 分 食品加工要精心调配,做到卫生、口味适中。 售后食品多数职工不满意。 5 分 食堂人员应做到按时开饭定人定岗,不得无故无饭菜供应。 无故不能按时开饭 无故无饭菜供应 10 人次以上 5 分 食品中不得有非入食部分 每发生一人次扣一分,二人次以上扣全部。 5 分 工作纪律 服从工作分配和工作任务安排。 未做到 按职工手册办理 遵守公司法规、纪律。 未做到 按公司规定办理 安全考核细则
项目 考核要求 考核不合格项 扣分 规定 安全管理 遵章守纪好,无违章违记行为。 公司布置安全工作,及时完成。 认真执行安全制度无违章作业。 发现一次扣 0.5 分 未完成扣 5 分 发现一次扣 2-5 分 20 分 安全意识 认真做好食堂安全教育,开好每月安全会议。 加强食堂设备管理,无设备带病运转现象。 加强食堂防火、防盗、防毒防范工作。 未开会扣 5 分 发现一次扣 2-5 分 未按要求办扣 2-5 分 20 分 现场安全 做好食堂电器、设备、液化汽、蒸汽等的使用管理。 食堂加工场地闲人不得入内。 烧开水罐应做好防护上锁工作。 未按要求办扣 2-5 分 每发现一人次扣除分 未按规定办扣 5 分 20 分 安全防护 操作人员应按规定要求,穿戴好防护用品。
未按要求穿戴每人次扣 1 分 10 分 食品安全卫生 不得发生人员因食用被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而出现的,急性、亚急性食源性疾患中毒。 发生此类事件 扣除全部得分 按食品卫生法规办理 食品食用不得发生其它问题。 发生问题 按情节扣除 1-30 分 备注: 1 无轻伤和一般事故,发生一起扣总分 30 分。 2 无重伤或其它重大事故、重大火灾事故,发生一起扣总分 60 分。 3 无死亡事故,发生一起扣总分 90 分。
职工食堂是职工在就学过程中的生活保障,在饮食安全卫生的前提下,以低利润水平,高质量的服务在校方的领导和监督下,服务好职工生活,服务好学校教学工作.
----切实保障所有住读职工的生活,按日平均2500人就餐水平配置经营规模,并能满足极端就餐量3500人的需求.
----满足高,中,低三个不同等次家庭收入的职工就餐需求,基本配餐标准:3.85—4.40元,平均日就餐标准4.36元.为保证最低需求,配有2—3元的生活标准,以满足所有职工的生活之需求.
----保证完成校方对食堂投资年收回20万元资金的目标,为了最大限度适应校方对食堂经营的管理,我方愿上交校方食堂管理费1.8万元,合计为21.80万元.
----年餐费收入283.40万元,经营毛利水平16.3%;经营费用20.42万元;经营费用率7.21%;经营者年利润3.92万元;利润率为1.38%(具体指标详见附表).
(一)校方自始至终参与食堂管理,指导是食堂经营管理工作,要求校方成立专门的班子参与经营之中监督,指导,服务我方的经营管理工作,以保证我们的经营行为合法有效.
(三)经营者实行电脑化成本管理,并按日向校方提供全部材料成本的明细消耗和日累计情况,以提供明细监督依据.
本方案是按就餐职工日平均2500人结合郧县市场价格水平测定的,且成本费用均是按低标水平估算的,购销价格允许浮动5%左右,为此,建议:按就读职工的多少控制收回投资之比例,即就餐职工每超过200或下降100人,按比例调整收回投资(收回投资和管理费)之比例.
1,餐费营业收入283.40万元,其中富裕家庭类比重30%,750人,日平均餐费标准5元/人,年97.50万元;中等收入家庭类比重30%,750人,日平均餐费标准4.40元/人,年85.80万元;一般收入类比重40%,1000人,日平均餐费标准3.85/人,年100.10万元.
2,材料成本182.61万元,材料成材成本64.53%.共分粮,油,豆制品,肉蛋,蔬菜,调料六大类21个品种,其日,月年消耗定额见《成本消耗明细表》.
4,工资27.29万元,费率为9.63%,月薪经理1100元,副经理1000元,楼层食堂主管800元,管理人员450—600元;食堂主厨400—500元,勤杂工350元,加停工期间管理人员工资8400元,每年工资27.29元,详见《工资及定员明细表》.
5,校方收回投资(包括管理费)21.80万元,费率为7.69%,其中:收回投资20万元,食堂管理费1.8万元.
6,企业管理费用20.42万元,费率为7.21%,详见《企业管理费明细表》.
为了提高花色品种和解决饭菜保温问题,以及必要的流动资金需投入资金40万元,其中:设备投资8万元,流动资金32万元.
(一)强化食品安全措施,确保职工在校饮食安全.一是要建立安全责任制,食堂与与校方签定安全责任状,按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和校方的要求条款组织生产经营,提供安全食品,确保饮食安全.二是建立企业内部的安全监督管理体系,配备专一的食品卫生质量监督员,所有员工要与公司签定卫生安全责任状,把卫生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人,所有进入食堂员工都要经过卫生监督部门体检并核发健康证明,所有管理人员(包括企业内外部)到食堂检查工作,均要通过本食堂食品卫生监督员同意并发专门防护衣服和证卡,方能进入.三是建立食品安全预警制度,所有制度张贴上墙,出现问题应即时向校方报告和有关部门报告,及时做出急救措施,力争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增加花色品种,完善保温措施,改善职工就餐质量.一是添置必要的设备,从提高花色上减少就餐人数的流失,如增加油饼,馅饼,千层饼,热干面,清汤,胡辣汤等品种或产量,满足职工之需求,增加经营者的收入;二是选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夹层保温设备作为盛售饭器具,保证职工吃上热气腾腾的饭菜,三是设立饭菜质量投诉意见箱和聘请由职工出任的流动食品质量与价格监督员.定期对饭菜的质量如温度,品种数量等进行抽查,并向校方反馈.
(三)管理机构与责任制.根据一中食堂的建设特点和经营指导思想,确定统一经营,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内部分组责制考核为经营者的食堂运行机制.
1,经营者以公司名义与一中校方签定合同并成立:郧县一中食堂管理部,履行具体经营管理职责,以郧县一中食堂名义对内对外开展工作.生产部门为三个生产车间,一个品种开发车间作为生产加工主体,各车间按计划生产同样产品,以销售量作为目标考核的依据;成立财务,仓库,采购,质检等部门以统一管理和收发财物,把整个生产经营控制在食堂管理部统一经营管理之中.管理机构如图.
2,工资水平与郧县实际水平相适应,实行差别工资管理,食堂管理部经理月薪1100元,副经理1000元,食堂生产车间主管800元,其它均控制在350—600之间,以降低成本保证食堂正常运行,工资定员表如下:
所以,搞好后勤服务,减免人员流失,应是我方今年的工作重点。现本着友好协商,共同发展的原则,希望与贵公司在改善食堂管理方面能达成共识,目前员工反映较集中的问题有:
3、下午饭菜供应不足:因较难统计用餐人数,以致于食堂下午不知道应准备多少量的饭菜,所以造成供应不足;
根据以上问题,再结合两公司的情况,我公司现提出以下整改方案,请贵公司给予支持和配合:
方案一;将现有食堂人员纳入贵公司或我公司的编制,由总务后勤部管理;另一方负担一半工资及水电燃气费用,可随时对食堂管理提出意见。
2、延长营业时间,为食堂工作人员提供宿舍或就近安排住宿,以增设早餐和夜宵;
具体实施办法:与食堂管理公司签订合同,由其提供个性化服务。我方无需投入大量的人力、精力。此模式目前被各大公司广泛采用,反应良好。
特点:1、原材料由食堂管理公司统一采购配送,食堂管理公司利用其规模效应,能获得价廉物美的原材料;
3、食堂工作人员由食堂管理公司统一管理,定期考核,有利于提高食堂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危机意识,进而提高工作质量;
6、伙食标准丰俭由人,早餐、夜宵各1元,中、晚餐3元(含2小荤1素菜或1大荤素菜)。
8、厨房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经专业培训,避免不必要浪费,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方案三:现有食堂人员不变,重新签订承包合同或增加补充条款,对双方责任义务给予明确规定。
2、每月开展一次“员工满意度调查”,了解员工对食堂的满意程度。提出整改意见,以提高食堂管理质量。如提出整改意见后仍不能取得较好的效果,可考虑终止与食堂的合作关系。
1、各食堂内的现有设备属发包方财产,承包方使用。在承包期内所发生的维修费用,由承包方承担。期满后返还给发包方。
2、不足部分由承包方自行解决,但要符合环保要求和国家有关卫生、安全等规定。期满后,由承包方自行处置,与发包方无关。
1、食堂整体工作应服从学校行政领导,以服务教学为宗旨,不得从事和经营与学校教育方针不符的项目。
2、食堂及餐厅由承包人自行管理,学校不单独派人参加具体工作。对突发事件,立即报告校方,以便学校协助妥善处理。
3、学校有权对食堂进行安全、卫生、管理等方面的监督和检查,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1、本期期限为三年,以后可视具体情况进行修订或续订,续订时原承包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1、学校应保证承包方的经营环境,除两个食堂外不得允许有其它经营者在校内经营同类服务项目。
1、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满足规定的卫生要求和技术需求,上岗人员必须统一着装,佩戴口罩和工作帽,按规定定期进行体检。
4、食堂工作人员要按照有关法规安全生产,规范操作,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学校的检查和监督。出现饮食卫生责任事故和安全责任事故应由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
5、学生就餐时间应保证30分钟内能买到饭菜,一旦遇停水停电,负责平价供应师生应急食品(方便面、饼干、面包、矿泉水等)。
6、承包方所用的水电费与学校同期同价上缴。负责食堂及餐厅周边的卫生管理。
7、投标时同时交纳投标押金壹万元,交身份证复印件,不中标立即如数退还,已中标转为承包方的保证金。合同期满后如数退还,但不计利息。
8、每个承包人(每家)只能投标一个食堂,一旦发现投两个食堂,作为废标处理。
这种情况下职工食堂一般都作为企业的一个非独立核算单位,食堂收支统一纳入企业会计核算。对于这种经营模式,目前一种很普遍的观点认为,企业自办食堂为职工提供就餐服务,无论是否对职工收取费用,它的职能都不同于企业的制造与管理部门,而是与企业的医务室、职工浴室、理发室、幼儿园、托儿所一样,同为企业福利部门,因此食堂发生的相关费用,都应该由“职工福利费”支付,即会计上不应作为企业的费用;
税法上,食堂工作人员作为福利部门的职工,不得列入企业所得税计税工资人数,食堂发生的相关费用也不得在税前扣除。这种观点看起来很有道理,但其实不论是《企业会计制度》还是税法,都没有职工食堂费用必须从“职工福利费”支付的要求。
会计上,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职工福利费”主要是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等医疗费用、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职工浴室、理发室、幼儿园、托儿所人员工资等;税法上,国税发[2000]84号文《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明确要求从职工福利费列支而不得在税前扣除的也只有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探亲路费及医务室、职工浴室、理发室、幼儿园,托儿所人员工资。
从上述规定我们可以看到,认为职工食堂费用应从“职工福利费”支出的观点,无论在会计制度还是税法上,都是没有依据的。从职能上分析,职工食堂与医务室、职工浴室、理发室、幼儿园、托儿所等福利部门也是有区别的。作为远离城区的企业,它开办职工食堂,主要是为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提供有力的保障,而上述其他部门的服务则完全是为职工提供的一种福利。因此,笔者认为,职工食堂发生的费用,包括食堂人员工资,购买粮食、蔬菜等费用,会计上应该从“管理费用”列支,纳税时也可以在税前扣除。
职工食堂向职工提供的餐饮服务是否涉及营业税呢?食堂作为一个非独立核算部门,多数情况下只为企业职工提供餐饮服务,无论是否向职工收取费用,都不属于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而是一种企业内部提供的劳务。根据财税[2001]160号文《关于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有关问题的通知》,企业内部非独立核算单位相互提供的劳务,不构成营业税纳税义务。即使向职工收取餐费,也仅是作为收回购买粮食、蔬菜等的部分成本,会计上不应确认为收入,而应冲减“管理费用”。当然此时如有对外提供服务的,这样的服务就是具有营利性质的经济活动了,应与对内提供的服务分别核算,并向地税部门申请代开“餐饮业”发票,会计上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同时缴纳营业税,并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自办的食堂,有的作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单位。这种情况下食堂应该单独建账,独立纳税,而其向原企业提供的服务,也不再是内部非独立核算单位提供的劳务了,其收取的费用,无论是由职工自行支付还是由原企业支付,都应该纳税。
所以从纳税成本角度考虑,将食堂作为独立核算单位一般情况下不可取。但有的企业为了提升职工食堂服务档次和服务质量,提高食堂工作人员积极性,客观上又需要成立独立核算的单位。
为了解决这种矛盾,企业可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8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税发[2006]8号)等关于促进下岗人员再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通过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安置原企业一定数量的富余人员,成立产权清晰、产权主体逐渐多元化的独立核算单位,经有关部门认定和审核,可在三年内兔征企业所得税,并通过吸纳一定数量的下岗人员,享受三年内定额减免营业税及相关附加税费等优惠政策。
食堂对外承包经营,首先要考虑的是企业收取的承包费是否纳税的问题。企业收取的承包费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这是无疑的,那么营业税呢?曾有这样一个税收筹划案例:某企业将食堂对外承包经营,为使收取的承包费不交营业税,经某税务师事务所筹划,建议承包人不领取营业执照。其筹划依据是《关于出租不动产取得固定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1]78号)文。根据该文件,企业将资产承包给内部职工或其他人经营,只提供门面等而不提供产品、资金,并收取固定的管理费等,如果承包者领取了营业执照,属于从事租赁业务取得的收入,应按“服务业――租赁”缴纳营业税,而不领取营业执照,则属于内部分配行为,不用缴纳营业税。
但是,这种政策后来又有了更进一步的规定。根据《关于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文,企业将资产出租并收取承租费,是否属于内部分配行为而不缴纳营业税,必须看是否符合以下三个条件,即:
根据后法优于前法的原则,判断企业收取的承包费是否应缴纳营业税,关键要看是否符合财税[2003]16号文的三个条件,而不是看承包者是否领取营业执照。按照上述方案,尽管承包方不领取营业执照,如果承包方的经营收支末纳入出包方会计核算,出包方不但不能免交收取承包费的营业税,并且对承包方包括税收在内的债务还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可见风险是很大的,因而上述筹划方案其实是不可取的。
其次需要考虑的是食堂承包后纳税义务人的确定问题。需要明确的是,职工食堂无论是否承包,都涉及到营业税和所得税,差别只在于纳税义务人可能会不同。承包前,主要视食堂是否为独立核算单位,而分别以企业或食堂自身为纳税义务人;承包后,根据《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规定,如承包人或承租人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出包人上缴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人应就其生产经营收入和所得纳税。
也就是说,如果承包人末办理营业执照,且其经营收支纳入企业或食堂的会计核算,则纳税义务人的确定与食堂承包前相同,其对内、外提供的服务取得的收入是否征收营业税也与承包前的确认原则一样;如果承包人办理了营业执照,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财务上独立核算,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义务人,其对内、外提供服务取得的收入应一并缴纳营业税。这里还有一种特殊情况,一般来说,所谓以承包人为纳税义务人,并不是说以承包人个人为纳税义务人,而是以其举办的实体即食堂为纳税义务人,个人一般只就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如果个人承包后,末改变食堂性质,也末办理营业执照,同时企业也不向该个人收取承包费,而只是定期向其支付一定的类似工资性质的费用,且该个人是企业职工,与企业具有雇佣关系,那么支付给个人的费用作为个人非独立性劳务所得,属于工资薪金性质,个人只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该个人与企业不具有雇佣性质,则其取得的所得就属于个人独立性劳务所得,这时个人应就其所得缴纳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同时企业也不能以工资单作为支付个人费用的原始凭证,而必须以个人在地税部门申请代开的发票作为支付费用的原始凭证。
这里出包方还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是在以承包方为纳税义务人的情况下,出包方也应在出租之日起30日内将承包人的有关情况向税务部门报告,否则根据《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出包方对承包方的纳税义务要承担连带责任。
食堂采购具有特殊性,具体包括采购对象和采购地点的特殊性。其特殊性源自我国目前农贸市场管理上的操作方法和国民的税法意识。目前的农贸市场税费管理,以员的授权执法为主,税源征收手段以定额缴纳为主,虽然也设有代开票的机构,但是实际操作性不强。
企业职工食堂是为方便本单位职工工作、生活等方面而设立的具有一定福利性质的后勤保障机构,它不应具备盈利性质,职工食堂直接管理模式只要科学管理、合理用人,这种模式比较适合福利性食堂的运营,职工满意度也会高于承包式,但在人员经费和成本等方面也同样高于承包式;承包管理模式的最大优点是作为管理部门可以节省管理成本,不足之处是管理部门面对的管理对象仅是主承包乙方,管理的深度不足,常会导致菜品质量下降和职工满意度下降。因此,职工食堂的管理部门应充分发扬不同管理模式的优点,克服各自的弊端,实现服务职工、保障福利生活的目标。现将恒达路19号和恒竞路11号两个厂区职工食堂两种管理模式的优劣比较如下;
直接管理模式的最大缺点就是管理流程较多,条条框框太死板,目前食堂现有职工19人,采购,库管都是兼职,设计6个服务窗口,负责全厂区和恒达路18号厂区共计1300人就餐,从目前运营管理看、只要合理用人适岗,把控好原材料质量,价格,存储,这种模式还是比较适合福利性食堂的管理的,且有如下优点;
1.食堂招聘的员工都具备良好的食品加工经验,专业性强,思想稳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实际就餐员工和潜在的就餐员工规划食堂用人编制,按照要求对应食品生产岗位合理设置人员,编制人数时既能防止冗员,又能避免人员不足导致相关岗位力量薄弱,同时还能考虑到一定的人员余量,考虑调休的因素,规避劳动纠纷。
2.通过加强食堂自身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如考勤制度、质量制度、卫生制度、食品安全制度、采购制度、考核制度、设备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以制度来管理人,以制度来促进菜品质量的提高,用制度来建立一支可靠的后勤保障队伍,以保证康尼职工饮食健康。
3.实行直管模式,可以使每个食堂工人有一种主人般的使命感,虽然是后勤服务工身份,但从心理学的角度看,这种身份更能体现集体对个体的尊重,更能使他们的劳动成果得以认可实现自身价值,集体的荣誉感往往会激发个体对集体的巨大奉献力,这就犹如一个士兵以国家名义出战比以一个家丁名义出战的动力大得多的根本原因。
4.以餐饮公司名义承包管理总是以命令的形式进行,缺乏民主的氛围,而直管模式却通常具有组织民主的氛围,可以通过班组会议等形式解决问题,可以通过学习和讨论来解决工作中的不足,虽然最后是以命令的形式来落实结果,但过程和体昧截然不同。譬如某一菜品出问题了,原因可能很多,有原料的问题,有操作方法或者火候的问题,有责任心的问题等等,简单的命令可能解决不了根本问题,但通过班前会或者讨论会就有可能很好解决系列问题,民主的成分每增加1%,解决问题的效果会提高50%或者更多。
5.在菜品创新、花色品种、满足不同口味和饮食习惯等方面灵活程度虽不是很大,但是可以坚持食品安全卫生底线,这点尤为重要,成本控制只要做好核算和过程控制,花色品种适时推出,实际的情况也不比承包管理的效果差。
6.管理过程透明,既是团结集体,又能做到相互监督,个体违纪违章被处罚或因故离职不会影响到整体的管理大局和生产加工过程,只要再补充相应的岗位人员就行。
承包管理模式的最大优点是作为甲方管理部门可以节省很大的管理成本支出,只要制定相应的承包方案,确定总的工资总额和成本费用总额,一定的责罚条款和满意度,承包方和管理方互相予以约定执行就行。
恒竞路11号厂区食堂共有工作人员23名,其中面食特色窗口被承包方再次外包第三方,设计5个服务窗口负责全厂区1100名职工就餐,目前管理难点是甲方面对的管理对象是一个点,即主承包乙方,因此弊端也非常突出。
1.因为是服务外包,所以甲方管理的深度也仅限于表面,而主承包乙方则是整个厨师和服务人员的“真正I导”,乙方对整个承包方案的执行优劣程度决定了服务质量的好坏。从1年的运行管理来看,承包方为了追求自身的利润最大化,以减少成本支出和降低厨服人员的加班工资来获取最大利润,成本支出的减少意味着菜品的质量会在很大程度上出问题,残次品原料将会大量被应用到食品加工中,出品菜的花色品种将多数以低价位原料呈现,玩球,侥幸心理比较严重,菜品的重复率会不断提高,最终导致就餐职工的满意度下降,从而导致公司管理部门与职工的矛盾,形成承包―矛盾诞生―解聘―重新寻找合作者的怪圈。
2.矛盾最根本的问题还有就是真正从事菜品加工和服务的工作人员也都存在一种短期的工作意识,没有真正融入一个集体之中,他们与公司职工形成的是一种市场上的卖方与买方的关系,而不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服务于被服务的关系,其对立关系在定位开始就已奠定,因此矛盾的产生和激化只是时间问题。弊大于利,不利于管理的稳定和实现为职工解决生活后顾之忧这一根本目的。
公司工会通过2017年上半年对两个厂区两种管理模式对比和职工代表每月对食堂工作考评评分汇总,发现食堂直管式的职工满意度高于承包式,因此,对于服务外包方要加大管理力度,合理运用奖惩制度与合同条款严格约束,引导承包方的利益理念,提高员工满意度。当然直管模式也要不断地学习更高的管理标准,开源节流,最大限度较少浪费,管理者必须实施现场管理不能脱离一线员工,专业知识掌握的也更要过硬,同时能正确的理解和贯彻管理部门的意图和目的,这样就能够更好的达成服务职工、保障福利生活的更高目标。
学校食堂,相对于社会上的其他餐饮企业来说,是较为特殊的餐饮组织,其服务对象主要为学生、教师以及其他科研人员。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大中小学校则是推动科学技术前进的巨大保障。学校食堂运营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间接地影响学校的教与学。
为了对目前的学校食堂有一个客观的评价,课题组在重庆、四川、山东、贵州、内蒙古、甘肃、浙江、湖北、广东等省市共发放3 100份学生调查问卷,回收2 960份,回收率为95.48%;发放380份教职工调查问卷,回收350份,回收率为92.11%。经过对调查问卷的统计分析,在对学校食堂的整体评价上,51.72%的学生评价为一般,25.61%评价为较好,14.36%评价为差,4.59%评价为好;41.71%的教师评价为较好,30.86%评价为一般,20.29%评价为好,6%评价为差。在对学校食堂饭菜质量的评价上,55.37%的学生认为一般,20.24%评价为较好,16.66%评价为差,4.09%评价为好;43.14%的教师认为较满意,38%认为一般,10%认为满意,8%认为不满意。通过上述数据可以看出,目前的学校食堂并没有很好地满足广大师生的要求。要想进一步从根本上提升学校食堂的服务水平,构建一套有效的运营监管体系是其关键,也是进一步丰富运营监管理论的尝试,从而为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提供有益借鉴。
监管就是监督和管理。学校食堂的运营监管是指监管机构对学校食堂进行监督和管理,以保证广大师生及其他人员饮食安全的行为。
学校食堂运营监管的主要特征有监管主体的多元性、监管对象的差异性、监管内容的复杂性、监管渠道的多样性。
监管主体的多元性是指学校食堂的监管可以来自上级、学校、内部、社会。监管对象的差异性是由于学校与学校之间存在差别,进而引起学校食堂的监管出现不同,比如说幼儿园与大中小学校、农村学校与城市学校、公立学校与私营学校。监管内容的复杂性是指对学校食堂的监管要从质量、安全、卫生、廉政等方面进行,相对其他监管来说较复杂。监管渠道的多样性是指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监管理论的发展,监管的方法越来越丰富。
1.监管主体职责履行未完全到位。学校食堂的监管主体通常是学校的后勤管理部门。后勤管理部门的工作目标是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做好后勤服务,保障教学、科研顺利进行,为师生提供良好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后勤管理部门中设膳食管理科,其主要职责有负责对食堂承包经营单位的运行、安全、卫生、服务保障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后勤管理部门对学校食堂的监管职责履行未到位主要表现在:责任制度没有落实,权责不明;未能深入食堂了解情况等等。
2.监管制度体系建设还不够健全。有效的监管体系在制度设计上应当是一个分工明确、职责分立的多层次的相互配合的监管体系。学校食堂监管制度体系的内容主要有: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库房管理制度、食品销售卫生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制度、卫生检查制度、顾客投诉受理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等等。完整的监管制度体系是学校食堂高质量运营的关键。一般情况下,学校食堂的监管制度体系建设都不够健全,使得对学校食堂的监管有心无力。
3.监管的方法和手段还相对落后。方法是指为达到一定的目的而采取的途径、步骤等。手段是指为完成一定的目标或任务,所使用的一定技巧。完成一项工作或任务,采取任何一种方法和手段,都可以导致一种结果。选择最佳的手段和方法,可以达到最完善的结果;选择一般的手段和方法,就不会达到最佳的结果。学校食堂的监管工作也是如此。目前,学校食堂运营监管的方法和手段主要有目标管理责任制、责任追究、阶段考核、会议制度、奖罚制度。这些方法和手段比较传统,效果不明显。
4.运营过程监管还存在薄弱环节。学校食堂的承包有自办和外包两种方式。对于外包出去的食堂来说,其平时的运营状况,学校相关的后勤保障部门如不及时进行必要的了解和管理,而是任由承包商以营利为主要目的地经营。在这种情况下,学校食堂所提供的伙食质量必然是非常差的,最终受害的还是广大的师生。对于规模较大的学校来说,一部分学校食堂采取外包的方式进行运营,一部分学校食堂则仍然在学校相关部门的领导下进行经营。于是,同样的监管方案便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并不能完全适用于每一个食堂。同样的方案对于这个食堂是有效的,但对于另外一个食堂的话,则存在薄弱环节。
5.监管的合力和效果还不尽人意。学校食堂运营的监管来自上级、学校、内部、社会,监管主体非常多,但是尚未形成整体的监管合力。学校食堂产业链条长、环节多,监管力量分散,必须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率。对于食品行业来说,监管部门众多,每个监管环节都会认为,我这里没管住,自然会有别人来管;反过来,如果我花了大量人力、物力去管,食品安全不出问题反让其他部门“搭便车”,破除这种职权交叉的体制势在必行。
1.教育主管部门。教育主管部门是指各级教育局。为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加强对学校食堂的运营监管,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可以按照《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管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规定,着力推进辖区内学校食堂运营监管信用档案的建设。
学校食堂运营监管信用档案内容主要包括:学校食堂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许可证书及变更信息、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学校食堂量化级别及其评定记录;教育主管部门现场检查笔录、监管意见书;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情况、食品安全责任人约谈情况;举报投诉的记录、核实、处理情况;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立案、调查、处理情况等。同时,教育主管部门还可充分发挥互联网的作用,对监管档案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同步更新量化分级、监管检查等重要电子档案信息,确保信息时效性,使社会各界及时了解各学校食堂运营监管情况,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堂的运营监督。教育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学校的食品安全工作的行政管理,并将学校食品安全的考核指标纳入教育评估体系,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同时应每年联合各级卫生部门对辖区内学校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专项检查。教育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学校食堂及学生如何用餐的业务指导和督促,尤其是将学校食堂承包给私人或者企业的学校,应加强对承包者资质的审查和日常管理[1]。
2.上级其他主管部门。上级其他主管部门是指食品药品监管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消防部门、工商行政部门、物价行政部门、政府采购中心等。
学校应在食品药品监管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消防部门的指导下,在食堂建立水、电、中毒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食堂的工作不仅要做好事前预防、事中监督,还要做好事后处理。要按照既定的各种处置方案及时有效地处理事后工作。坚决防止与杜绝诱发事故的苗头和隐患。
学校食堂的饭菜价格应由当地的工商行政部门、物价行政部门进行确定,以确保学校食堂的非盈利性。另外,学校食堂都拥有国家相关的财政补贴,当地的工商行政部门、物价行政部门还应监督资金是否得到落实,确保国家优惠政策能够顺利进行。对于以上两个方面的确保,可以采取在学校食堂附近设置公示栏、投诉信箱等方式进行贯彻实行。
随着后勤社会化改革的不断深化,大多数学校食堂的经营模式,采用的都是对外承包经营。学校食堂具有公益性,关系广大师生的切身利益、安全和正常的学习安排。因而,对学校食堂的承包经营者资质要求就显得更为严格。招投标必须实行公开招标制度。为保证学校食堂对外承包经营的招投标工作能够科学有力地进行,可通过政府采购中心展开招投标工作。对承包者的要求,首先要懂行、有技术,最好是熟悉学校食堂经营,再者要热爱学生、诚信经营、盈利合理。对参与投标方的经营管理水平、技术水平、资质信誉,从业人员的素质及健康状况等方面进行全面的审核,要真正把社会上那些有良好信誉、有雄厚实力、对口且乐于为教育贡献的企业或独资个体经营者,引进到学校中经营食堂;把那些半路出家或一心牟取私利者拒之门外。中标的单位与学校要在政府采购中心的管理下签定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或协议,明确各自权利和义务,明确相关质量要求和处罚办法[2]。
3.学校及职能部门。学校及职能部门可积极组织宣传学习《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卫生管理规定》、《产品质量法》、《餐饮卫生管理办法》等,也可邀请具有先进管理经验的管理者到学校食堂,对食堂员工进行系统的培训,要求食堂员工除应具备健康的身体状况外,更重要的是必须具备相应的食品卫生知识、食品营养知识以及相关的法律知识。通过对食堂从业人员的的宣传、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他们操作管理水平。
学校及职能部门应制订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将食品卫生工作纳入日常的工作范围。学校食堂食品案工作计划应是学校年度工作计划的一部分。这个工作计划的内容包括:学校食堂基本建设的规划、维修方案、食堂卫生监督检查计划、食堂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学生体检及学生营养保健计划。学校及职能部门还应检查学校食堂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检查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证以及卫生知识培训证是否有效;检查食堂的卫生条件、卫生防护设施情况;还应检查食品原料仓库的卫生情况,包括防尘、防虫、防暑、防潮等措施以及原料的卫生状况[3]。
4.社会其他监管力量。社会其他监管力量主要是家长代表。家长代表可参与一些比如维持就餐秩序、座谈会等。一方面,让他们有权随时随地地检查食堂的各项工作,包括饭菜质量、数量以及卫生状况,对需要改进的地方提出宝贵意见。在学校食堂和家长之间架起一座沟通的桥梁,畅通沟通渠道,缓和食堂与学生之间的矛盾,使彼此之间相互理解,彼此尊重,以便更好地促进食堂管理工作。
1.采购环节的监管。学校食堂内部可设置采购监管部门。严把采购关,采用“农校对接 ”,降低伙食成本。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高校食堂农产品采购开展“农校对接”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发厅[2009]8号件精神。目前“农校对接”主要是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学校食堂的对接,实现农民增收、学生受益这一双赢局面。它可以减少学校食堂农产品采购环节,降低食堂采购成本,能够更好地保障学生食品安全。为了降低伙食成本,实惠与广大师生,这一模式是有必要采用的。
在采购食品原材料时,必须确认食品生产经营者持有有效的相关证件,禁止向无证的经营者购买食品。采购畜禽肉类原料时,必须索取兽医卫生检验单位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时,必须索取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食品安全法》第36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对无法提品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不得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2.生产环节的监管。学校食堂内部可设置生产监管部门。学校食堂主要是为在校的广大师生服务,就餐人数相对稳定。为满足师生的就餐需求,食堂应当烹制出不同品种、不同口味的饭菜。学校食堂生产的大量不同种类、不同风味的菜肴,如何保证在几天、几周内不重复制作同一品种,就必须要加强菜肴品种的开发力度和创新能力。在学校食堂生产监管部门的指导下,食堂应制订可以使用的循环菜单,巩固加强现有菜肴质量管理;定期开发创新菜式,根据时令节气,及时调整菜品,适时推出创新菜品,以满足就餐人员的不同口味需求;根据菜单的使用情况,对菜单中各种菜肴进行分类统计,以便了解掌握各种菜肴品种成本高低和受欢迎程度,及时进行调整,使菜单设计不但满足就餐者口味需求,而且节约成本。食品加工要生热分开,物品的存放要通风,且分装。食堂内时时保持清洁,夏季做好蚊蝇的消灭处理,确保售出食品的食用安全。
另外,学校食堂生产监管部门应检查食堂上岗人员的相关证明,以保证食堂上岗人员必须先培训,先体检,合格后再上岗,无证者一律不准上岗。
3.销售环节的监管。学校食堂内部可设置销售监管部门,建立食堂饭菜价格调价备案机制。为了保持学校食堂饭菜价格相对稳定,维护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销售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市场原料的价格监测,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校食堂饭菜价格调整备案制度。当原料价格过快上涨超过一定幅度时,食堂经营者可以向学校及职能部门申请调价申请。但每次调价品种,调价幅度必须限定在一定的比例范围内,当原料价格下调时,学校必须按规定降价,同时将调价的品种、调价原因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榜公布。
学校食堂销售监管部门应监督食堂是否严格按学校规定的就餐时间准时开饭,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或推迟开饭时间;开饭时,还应及时检查饭菜数量,确保足额供应。
随着互联网和远程监控技术的发展,对学校食堂运营情况的监管可以采用基于互联网传输的摄像头远程监控方法,让监管人员能够在办公室中通过计算机实时地对食堂内的工作进行监管,这极大地提高了监管的效率,增强了监管部门的工作力度。
近些年来,由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社会群体开始关注学校食堂的运营工作。学校食堂的普遍现状是服务对象的满意度低,并且员工工资偏低,留不住人才。学校食堂具有非营利性、公益性等特点,是保障广大师生及其他科研人员进行日常工作的重要机构。如何提高学校食堂的服务,有着紧迫的现实意义。要从根本上有效提高学校食堂的服务水平,在建议政府加大补贴力度的同时,离不开一套对学校食堂进行强有力的运营监管体系。本文在分析了学校食堂运营监管存在的问题后,着重探索了学校食堂运营监管体系的构建,希望为进一步完善学校食堂在运营方面所出现的不足提供有益参考。
学生食堂工作对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校园安全、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自从中、小学校食堂创办以来,在方便学生和减轻家长负担的同时,也给学校带来了卫生安全管理的压力。随着学校食堂经营模式的多样化,学生人数的逐年增加,食堂的卫生设施相对投入不足,从业人员法律意识不强等问题的存在,食堂食品安全隐患必须引起我们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
1.1 学校的主要负责人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没有引起高度重视,没有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没有把此项工作纳入学校的重要议事日程,错误地认为抓教学任务是硬任务,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是软任务,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
1.2 部分学校食堂名为自管,实为承包,没有定期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督促,一包了之,不投入、不检查、不过问,没有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有的学校甚至把学校食堂当成“摇钱树,聚宝盆”,存在“以包代管”的现象。
1.3 学校食堂投资少,卫生条件差,许多学校没有把学校食堂建设纳入学校建设的整体规划,生活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于教学设施建设,学生食堂与学校发展不相适应,特别是一些城镇小学,随着大量农民工子女入城就学,原有的食堂远远不能适应所有学生就餐,造成不能很好控制出菜时间、将学生饭菜送到教室食用等情况,存在很大食品安全隐患。
1.4 部分学校食堂卫生设施简陋,布局不合理的,没有相应的功能分区,防蝇、防尘、防鼠设施不齐全,没有使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容器盛放食品,操作不规范,存在生熟不分,导致交叉感染。
1.5 部分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把关不严,没有严格执行食品采购索证管理制度,进货验收台帐记录不规范、不完整,尤其是一些承包后的食堂出于追求经济效益的目的,为降低成本而不惜采购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原料,造成校园食品卫生安全频频告急。
1.6 由于学校管理的特殊性,卫生行政部门在监督管理中往往指导多、处罚少,有时即便实施了处罚,也常常因行政干预难以执行,造成卫生监督检查工作上的低效率和重复劳动。有的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疏于管理,事故防范意识不强,在对学校考评时往往重成绩、轻隐患,对本地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没有负起应承担的管理督导责任。
2.1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明确学校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到人,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检查,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率和培训率必须达到100%。
2.2 深入研究,科学谋划 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放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全局中去研究、去规划、去部署,做到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中、高考期间及夏秋季重要时段食物中毒防范工作。利用学校“校舍安全工程”平台,督促各学校改善硬件条件和增加设备、设施。凡是不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相关规定的,必须对食堂进行限期改建。不论学校食堂是改建还是新建,都必须经过卫生局预防性卫生审查,再进行建设。
2.3 坚持标准,把严细节 按照“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通过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明察暗访及重大事项督查督办方式,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督促学校重点把好六个关:一是食品采购进货关,防止假冒伪劣食品流入学校;二是食品验收贮存关,确保食品质量;三是食品加工关,减少人为因素带来的食品安全隐患;四是食品留样关,严格按规定留样,按要求盛放,并做好留样登记;五是消毒保洁关,严格执行餐饮具消毒制度,按照“一清、二洗、三消毒、四保洁”等程序认真做好消毒工作,并做好消毒记录;六是从业人员健康卫生关,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
2.4.1 实行学校食品安全定期检查制 坚持预防为主,督促学校坚持每周一小查、每月一大查,通过自查自纠及时排除隐患,提高食物中毒事故防控能力。同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抽查,重点指导就餐人数多、硬件条件较差等重点学校食堂进行问题整改,时刻做好食物中毒事故防范。
2.4.2 完善食品安全应急机制 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物中毒应急处置预案和操作手册,切实加强培训,组织开展应急处置演练,提高实战能力,切实做到“心中有数、程序熟练、处置得当”。
2.4.3 加强对社会化经营管理、对外承包及民办学校食堂的监管,特别是对外承包经营的学校食堂,要把保证食品安全作为承包合同的重要内容,绝不能以包代管、一包了之。
2.4.4 严格执法 对学校食堂实行量化分级管理,确保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率达100%,提升A、B级学校食堂的比例,消除C级以下学校食堂;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将每次检查记录记入档案,对纳入食品安全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在依法查处的同时,进行重点监管;落实学校负责人约谈制度,硬件设施整改不到位、安全责任落实不到的学校负责人实行诫勉谈线 狠抓教育 督促学校充分发挥教育优势,增强师生员工的卫生防病意识和能力。通过课堂教学、知识讲座、社会活动等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大力普及预防食物中毒和急性肠道传染病等卫生防病知识,努力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重视食堂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社会诚信意识、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
2.4.6 建立健全相互协作机制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机构要联同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密切协作,协调解决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遇到的矛盾和问题,以每年春季、秋季开学前为重点时段、以学校及周边餐饮单位为重点区域,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及时消除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隐患。
1.一部分学校领导对学校饮食卫生安全认识不足。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制度不健全,有的虽有制度,但未严格按制度执行;有的在接到市、县对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卫生知识培训的通知后,不能按时派人参加学习;学校在实行后勤社会化管理后,涉及到经济利益方面的问题,我想这里有学校的利益,又有承包者的利益,学校对食堂的管理工作相对有些放松,出现不好管、不敢管的现象,把管理的责任推给承包人,甚至对食堂超范围经营,不管不问;对卫生监督人员提出的监督意见,整改不彻底。
2.学校食堂布局不合理。新建、改建、扩建的学校食堂部分未经过卫生部门审查、验收;后勤社会化管理,将食堂分成若干个承包组,使原本就紧张的食堂硬件基础设施,及辅助配套房等其它必须具备的条件设施,更加严重不足,造成经营面积小,原料储存、加工、烹调、洗涤、消毒、经营混在一起,加之,一些学校食堂炉灶还为内出灰,这些直接导致食堂卫生脏、乱、差。
3.部分学校食堂基础设施简陃。无相应的蔬菜、肉制品、清洁用具洗涤池;无消毒间,餐、炊用具消毒设施或药物,无相应的保洁橱;面粉、餐、炊用具,加工好的饭菜就地存放,生进熟出基本在同一工作面上作业,无相应的原料、用具、半成品、成品的专用货橱、货架;防蝇、防尘、防鼠设施不齐全,或未正常使用,操作间苍蝇密度高。
4.学校食堂室内外环境较差。垃圾不能及时清除,无加盖的污物桶,操作间地面有污水,下水道不通畅,盖板不牢固、有缺损,墙壁脱落,有灰尘。个别食堂的包被及面案有严重霉斑,操作间内存放与食品加工无关的杂物,甚至住宿。
5.食品从业人员卫生知识缺乏,卫生意识淡薄,责任心不强。个别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上岗前没有经过卫生知识培训,从业人员责任心不强,做事不认真、不细致,不注意个人卫生,带戒指,头发过长,不值于帽内;操作时不穿工作服,不戴工作帽,有的留有长指甲,衣物、鞋等生活日用品随处乱放,生熟食品混放的现象还时有发生。
6.有些学校未建立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制度,不按国家规定索证,没有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学校食堂食品及其原料的采购未执行索证、登记、验收制度,无专人管理。贮存室潮湿,货架陈旧,食品及原料贮存不当,存放没有严格按规定执行,未能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使用食品及原料,不能及时清理贮存室食品及原料,甚至还有部分“三无”、过期、霉变食品及食品原料。
综上所述,我县学校食堂公布较广,就餐人数较多,从业人员较杂,就餐集中度较高,存在的问题也较为严重。针对这一情况,我认为,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统一管理。食堂是学校内的食堂,是学校内的一个组成部分,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学生的身心健康是学校工作的出发点和目标,应把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工作列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与抓教学质量,校容校貌建设同等对待坟,学校食堂无论采用何种管理和经营体制,学校都要担负起监督和管理的责任,按《食品卫生法》第十八条,学校食堂必须有专人管理。建议学校食堂的内部管理可实行学校统一扎口管理,应采取采购、验收、分组承包、师生监督、微机管理的办法。
2.明确责任,建立健全食堂卫生责任制和严格的检查考核制度。校长、食堂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按照各自的要求,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按照食堂的整个工艺流程,制定相应的卫生要求,从采购、储存、个人卫生、操作间、加工、销售、消毒诸互不干涉节量化监管责任,落实到人,层层把关。
3.要强化对学校后勤社会化后的承包人和从业人员的管理,以真正解决好不敢管、不好管和想管而管不好的问题。首先要制订一个较为合理、公平的承包方案,依据学校食堂卫生量分级管理标准订条款,不管是谁中标都要承诺执行此条款,这是必备条件,必须坚持。其次是完善保障措施,使方案条款得以落实。引入多家竞争机制的学校食堂,要以安全、质量为第一条件,增强经营者的责任心。校内人员亲友承包和社会人员承包,都要坚持一个标准、统一管理,以真正解决好想管而不好管的问题。要站在对学生身心健康的高度来加强食堂卫生的管理力度。
4.加生法规学习,提高职业道德,开展学生教育。各校必须定期组织食堂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参加各级卫生监督部门组织的卫生知识培训。增强他们的职业卫生习惯。学校食堂各方面利益是建立在让学生吃得安全,吃好、吃饱的基础上,决不允许经营人员见利忘义、经营“三无”低劣食品,从非正常途径购得廉价食品原料,加工偷工减料以及超范围经营等。通过健康教育课、班会、讲座、板报等形式,对学生进行食品卫生常识及预防肠道传染病和食物中毒与饮食安全健康教育,使他们明白,合格的食品有哪些要求,什么食品可用,什么样的食品不可用,炊事人员应该提供在哪些服务等。要制订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和教育学生不要到校外就餐,购买无卫生许可证的小商小贩出售的食品,使学生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增生防病意识,防止病从口入。
5.加大学校食堂硬件设施的投入。要改变学校食堂在饮食服务行业相对较差的局面,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包括厨房面积不小于8平方米,墙壁应有1.5米以上的瓷砖或其他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地面应由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建成,具有一定的坡度,易于清洗与排水;配备足够的采光、照明、通风、排风装置和“三防”设施等,具备相应的流水洗刷、消毒、保洁设施;具有相的食品贮藏、存放货橱、架;具有相应的生熟食品加工、盛装的刀、案、盆等。改变原来将达标的食堂分成若干个不达标块的现象。在投入方式上也可灵活多样,校方投固定资产,承包人投资必备用具和易损易坏物资。
为何法院判决要赔偿可得利益损失呢?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款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司法实践中,通常把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分为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两部分,直接损失是指既得利益因违约而减少的部分,这部分损失是很明确的,赔偿这部分几乎没有什么争议的;而间接损失是指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因违约而没有获取到的部分,又称可得利益损失,这部分损失往往是不明确的,一般需要经过复杂的计算过程,争议也往往比较大。M6米乐 MI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