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成都10月11日电 (记者刘海天)长期以来,中小学学生在校用餐一事,牵动着千万家长的心。9月,一位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上留言,提出关于四川省内中小学食堂承包权收归事宜的建言,得到了四川省教育厅的公开回应。
这位网友建议四川省人民政府尽快出台收归中小学校食堂承包权的政策制度,明确责任,监督审计学校食堂经营状况,减轻教育成本和家长负担。
四川省教育厅在回复中表示,目前,根据《四川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37号)规定:“学校食堂要坚持公益性原则,不得营利,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食堂原则上自主经营,确有必要实施其他方式经营的,应当经所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学校行业主管部门米乐M6 米乐同意”。同时,按照《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令第45号)规定:“学校在食品采购、食堂管理、供餐单位选择等涉及学校集中用餐的重大事项上,应当以适当方式听取家长委员会或者学生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意见,保障师生家长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
四川省教育厅表示,感谢网友对四川省学校后勤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教育厅将进一步督促指导各市(州)教育主管部门加强中小学校食堂监督管理,做好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为学生校园生活健康成长米乐M6 米乐保驾护航;对违反法律、法规等情况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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