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关后勤管理的需要,拟对我办机关职工食堂进行对外承包经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具有经营机关食堂或餐饮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有三年以上经历、经验者优先考虑(应提供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和相关单位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二)竞聘人在以往餐饮经营中没有任何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方面的不良纪录。
(三)遵守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履行签定的合同协议,接受机关干部职工对食堂饭菜、服务质量的评估。
(二)食品卫生、米乐(M6)食品采购、米乐(M6)花色品种、饭菜质量等,按相关要求在合同中明确。
三、承包营业期限壹年(含试用期2个月)。今后根据经营、服务情况,双方协商可续签。
四、有意竞聘者,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相关从业证件、承包机关食堂工作方案等资料(复印件均为一份),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科(105室)咨询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25日止。
五、本次竞聘以考察应聘人的工作实绩为重点,通过机关组织的临时评委集体考察,并在机关内部(含财政局和代管单位)通过适当方式公开测评,择优确定承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