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2024年我局食品安全监测计划,现将我局组织抽检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7月至9月,我局共组织餐饮环节食品抽检193批次,抽检的种类及数量具体为:餐饮食品54批次,粮食加工品15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9批次,豆制品12批次,调味品26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6批次,乳制品4批次,冷冻饮品2批次,食用农产品55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89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
合格样品总量189批次,其中各类别合格样品数量为:餐饮食品52批次,粮食加工品15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9批次,豆制品12批次,调味品26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6批次,乳制品4批次,冷冻饮品1批次,食用农产品54批次。
1、由北京和顺康源餐饮有限公司经营的餐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贸食品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副食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该产品信息仅指本次抽检结果。
2、由北京和顺康源餐饮有限公司经营的水杯,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贸食品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副食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该产品信息仅指本次抽检结果。
3、由山东庆云华伟冷冻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川页餐饮有限公司经营的小布丁(雪糕),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贸食品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副食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该产品信息仅指本次抽检结果。
4、由北京味道那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猪颈肉,、甲氧苄啶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贸食品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副食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该产品信息仅指本次抽检结果。
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依法对被抽检单位进行立案调查。对标称生产企业在外区或者外省的,我局已将不合格食品情况通报了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