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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渡口区应急管理局对防汛装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价。
综合总价限价:7.3万元(包括生产、运输、安装、恢复、质保、售后服务、税金等所有费用),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注:竞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本篇提供的文件格式制作竞标响应文件,未按本篇提供的格式制作文件的作无效竞标处理,本篇没有提供格式的文件由竞标人自拟格式。
2.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标记,采购人对竞标文件的误投不负任何责任,询价小组可以对竞标人作出不利的解释,如作为无效竞标等。
凡有意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下载本项目询价文件以及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内容。
竞标人应到开标现场提交响应文件,经采购人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开标。响应文件一式二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注明正副本);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
竞标人可通过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门户网()查看中标结果,中标结果公示发布1天后,如无异议,中标人于3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联系并签订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者因中标人无法提供本次采购相关的资质证明,采购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由第2最低价竞标人中标。合同格式可自理。
合同签订后,供应商应按合同约定提供符合条件的产品或服务,并由采购人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本次询价做废标处理。
5.竞标人报价比所有竞标人报价平均值少30%的(如所有平均报价为100元,低于70元就视为无效竞标);
7.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综合包干,包含:货物费及人工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装卸费、培训费、保险费、税费(含关税)等费用。
最低价法。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达到询价文件要求且总价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人,最后的价格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2名成交候选人,以报价总价最低的为第一成交人,报价次低为第二成交人。第一成交人如无法提供采购人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应进行书面答复,采购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由第二成交人中标。
竞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竞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本采购原则上不允许有技术参数偏离情况,所有报价均应与采购需求技术参数无差异。
1.竞标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竞标人对采购文件中竞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在开标前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3.采购人将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竞标人质疑投诉处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和处理。
1、应符合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B类规定;
2.成份:芳纶+本质阻燃纤维≥80%、导电丝1%(阻燃、防静电)。 颜色:上衣主色为荧光绿色,潘通色号为PANTONE2290U,裤子主色为深蓝色,潘通色号为PANTONE19-3923TPG
3、纤维含量:腈纶≥45%、芳纶≥10%、纤维素纤维≥30%、导电丝≥1%,其中腈纶、芳纶、纤维素纤维应符合规定;
1、救援靴的鞋帮高于脚踝,整体为系带设计;2、合成革和优质氯丁橡胶组合的鞋面,保暖安全舒适;
2、指尖采用翻指式设计,增加指尖的贴合度,五指指尖补强耐磨布,增加指尖保护。
5、热稳定性能:在(180±5)℃温度下保持5min,手套尺寸变化率≤1.9%;舒适层尺寸变化率≤1%。且表面均无明显变化,无熔融、熔滴和剥离现象。
6、耐磨性能:试样在9kPa的压力下,经8000次循环摩擦后,未被磨穿。
7、耐撕破性能:掌心面经向、纬向≥145N、背面外层经向≥125N、纬向≥115N。
★13、救援警示灯性能:外壳防护符合GB/T 4208-2017中≥IP65要求,不锈钢带锯齿旋转背夹,背夹附有磁性吸铁石,可轻松吸附在金属表面;具有电量显示指示;当肩灯倾斜角度大于45°时,红蓝LED灯闪烁模式由垂直方向警示灯闪烁自动切换为水平方向警示灯闪烁;可在红蓝LED灯频闪模式下通过拍击样机方式开启/关闭肩灯。
1、救生衣采用≥1680D材质的尼龙面料,腰部两侧设计≥2组梯型扣,尼龙织带调整松紧≥2cm,底部尼龙带加固≥4cm。
2、背心式设计,胸襟采用塑钢开口拉链,并使用塑料拉头浮力片固定于布料夹层内,设置不少于10个前置挂点,后领口增加手提式松紧提拉带设计。
3、活饵快卸系统:环绕救生衣胸部设置一条多功能快速释放腰带,宽≥5cm,配置有一根快速牵引绳,可以固定在肩部。
6、正面配置≥2个大容量排水网布构成的置物袋,肩部配置一个对讲机口袋,后背配置一个大容量置物袋。
7、救生衣前后面缝制≥10条反光条,并且下摆部带有连接点,用于连接腿部固定带,以防救援时救生衣被冲脱。
10、人员穿着救生衣以任意方式下水后,在自由漂浮状态下,人嘴能高出水面120mm以上。
★13、裆带与救生衣衣体之间能承受≥900N的作用力而不发生脱离或损坏。
14、使用者落水后,救生衣不发生明显移位,没有影响水中姿态及浮力破损,不对属具及附件造成损坏。
★15、应急灯重量:≤310g,尺寸:≤85×60×160mm,锂电池:输出电压≥3.7V,持续照明≥20h,储备电池:注液剂量≤6ml,持续照明≥70h;采用高强度的工程塑料外壳,开关灯按键放置于灯体顶部位置,背部设置强力弹簧夹,对液体不挑剔,加入海水、盐水等都可正常使用。
4、内层采用高弹性EVA发泡棉,采用冷压模具成形技术,其密度均匀,防撞防震强度高;
1、手套背面有≥2mm氯丁橡胶层和≥2mm的缓冲垫层,提供良好的保暖性和抗冲击性;
3、采用五指分离式,手套本体环形延伸,超出腕骨不少于 25 mm,在手腕处设有魔术贴,可以快速调节和固定,并确保手套不会滑落,增加保暖性;
4、具有强耐磨性能,在 9kPa 压力下,试样经8000 次循环摩擦后未被磨穿;
5、灵活性:双手穿戴手套后,能对9.5mm、12.5mm、16mm的绳索进行结绳作业,质量≤150g。
备注:以上技术参数不允许负偏离,带★号项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佐证,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采购人有权核实供应商所提供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供应商虚假响应,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
1)电话咨询:供方和厂家应当为用户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2)现场响应:需方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供方应在12小时内到达现场(远郊区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在24小时内解决的,应在24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需方能够正常使用。
3)技术升级:在质保期内,如果制造商的产品技术升级,供方应及时通知需方,如需方有相应要求,供方应对需方进行升级服务。
1)质量保证期过后,供方和制造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
2)质量保证期过后,需方需要继续由原供方和制造商(生产厂家)提供售后服务的,该供方和制造商(生产厂家)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供方提供备品备件,保证用户应急所需,所使用的维修零配件为原厂配件,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
2)设备品种、规格、数量、技术参数以及商品品牌、生产厂家等与询价通知书、供方响应文件及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需方需要厂家对供方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厂家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4)产品完成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若需培训的,供方应对需方进行操作培训,直到需方能够正常操作。
5)达到上述要求后,需方出具书面验收报告,验收各方人员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视为最后验收合格依据。
供方按合同履约完成后,经需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全额货款。供方开具发票是需方付款的前提条件之一,付款前供方应向需方提供等额增值税发票,未能提供发票的,需方有权暂缓付款,不承担延期付款责任。
注:询价通知书和供应商响应文件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若还有其他未尽事宜的由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详细约定。
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二)所投产品属于《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文件(如果有)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说明:1.本篇标注为“(格式)”的,为实质性响应格式,供应商不得随意删除格式中设定的内容,否则为无效询价;供应商在格式的基础上如需增加响应内容的,可另行增加。
我方收到(询价项目名称)的询价通知书,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询价项目的竞争询价。
1.愿意按照询价通知书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交货及技术服务,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人民币小写:元。
5.在整个询价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询价通知书》之规定给予惩罚。
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询价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我方同意按询价通知书规定,交纳询价通知书要求的保证金(如果有)。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询价通知书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
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注:括号内容为填写内容提示,供应商填写后可删除。(二)明细报价表(格式)
注:1.供应商按照询价项目技术(质量)需求所列清单顺序及本表设定的内容逐一完整填写,未完整填写或产品清单响应有漏项的为无效响应。
提醒:供应商应写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若要求提供技术支撑(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标注出支撑(证明)该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的技术支撑(证明)材料在响应文件中的所在位置(页码)。
1.本表即为对询价通知书中技术服务(质量)需求所投分包的所列内容及要求,逐条进行比较和响应,根据响应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指响应优于询价通知书要求)或“负偏离” (指响应不满足询价通知书要求),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
2.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提供相关技术服务(质量)支撑材料(如有)并附在本表后面,并在响应处标注出技术支撑(证明)材料在响应文件中的所在位置(页码)。
(二)所投产品属于《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文件(如果有)
1.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2.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选填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m6米乐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选填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
(一)声明函中的“标的名称”填写内容见询价文件第二篇,“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见询价文件第一篇。
(二)所投分包“标的名称”中涉及多个标的物的,应对所有标的物(第二篇特别注明不予填写的除外)制造商的相关信息进行填写。其中:标的物为同一制造商的,可以将同一制造商的标的物名称汇总归集在一条里填写;标的物为不同制造商的,需逐条填写。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盖章。
(四)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五)供应商希望获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政策支持的,应从所有“标的名称”的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不得随意编写,供应商成交后,《中小企业声明函》在成交结果公告时将一并公告,供应商对其真实性负责。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若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供应商名称)任 (职务名称) 职务,是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注:括号内容为填写内容提示,供应商填写后可删除。(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 是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询价、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2.括号内容为填写内容提示,供应商填写后可删除。(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
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竞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注:供应商在本篇“四、其他”部分的响应中已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此处可不需重复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