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燕山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消息,2023年6月16日至6月29日,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市场监督管理分局持续开展餐饮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对燕山地区3家餐饮门店进行了依法查处,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存在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版)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版)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版)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其改正,给予警告。
存在凉菜间及就餐区堆放杂物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版)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版)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其改正,给予警告。
存在后厨环境脏乱差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版)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版)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其改正,给予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