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8月22日,北京市延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慧朋鸿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延市监处罚〔2023〕608号。
通过现场执法证实:该公司未在登记住所经营。据房屋产权所有人介绍,北京慧朋鸿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未在登记住所开展任何经营活动。 通过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截图证实:当事人未通过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公示其他经营场所。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延庆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出具的《不动产登记簿》证实:当事人登记注册提交的住所使用证明相关文件中不动产单元号为虚假材料。 3月21日至6月5日期间,我局执法人员多次电话通知当事人和相关人员来我局接受询问,均无法取得联系。米乐M6 体育 米乐M6在线米乐M6 体育 米乐M6在线